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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 关于2024年暑期轮休安排的通知
2024-07-03 15:05   审核人:

湖南文理学院

关于2024年暑期轮休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2024年暑期轮休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轮休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1.轮休时间安排:学生于7月4日放暑假,教职工于7月8日开始轮休。有工作任务的单位,自行安排。

2.开学报到时间:

①行政人员8月28日正常上班;

②其他教职工8月28日返校;

③8月29日、30日两天全校教职工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④2021、2022、2023级学生定于9月2日、3日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

⑤2024级新生定于9月8报到,9日开始入学教育。

二、暑假有关工作及要求

1.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排查消防、建筑物、交通、食品、燃气、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教学院要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诈骗和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的教育,避免各种造成学生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保卫部要切实加强安保工作,并组织好夜间巡逻。宣传统战部和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督促各单位加强网络安全维护及监控,把学校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2.廉政建设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广大教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红包礼金;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开会、考察、调研、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或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餐饮浪费等奢侈浪费行为;严禁酒驾醉驾及其他违法行为,共同努力营造学校暑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学生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和教学院要按教学计划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实习、实践安排。暑假期间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规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学生考研、考公留校学习及学科竞赛备赛学习学生要予以重点保障。各学院向学工部报备有关情况。对于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学工部要加强统筹,各教学院安排专人值班值守,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法纪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4.审核评估工作。全校各单位务必按照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值班值守工作。学校西校区值班电话为7186016,东校区值班电话为7189800。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值班,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落实好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请各单位于7月6日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报送党政办综合科(逸夫楼A701)。

6.其他有关工作。各单位要部署和落实好暑期有关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暑期轮休期间如需使用印章,请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印章管理规定》,携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的用印审批表到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办理用印业务。档案相关事宜,详见《附件:2024年档案管理科暑期工作提示》。

                             

 

                               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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