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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湖南文理学院 2024年寒假轮休前全体教职工培训的 通 知
2024-01-13 16:48   审核人:

关于组织湖南文理学院

2024年寒假轮休前全体教职工培训

通   知

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全体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教职员工的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根据学校部署,决定组织2024年寒假轮休前全体教职工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教辅单位培训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1月25日

(二)培训地点

逸夫楼各会议室(具体地点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三)参加人员

机关教辅单位全体人员(各单位以支部为单位组成培训小组,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

1.集中学习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央视新闻);

(2)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公报;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修订);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7)《湖南文理学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16】4号);

(8)《湖南文理学院影响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修订稿)》(校政字【2023】57号)。

2.警示教育

以纪委查处的王辉违纪案、教师工作部查处的韩畅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为诫,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

3.集体讨论

围绕以下提纲开展讨论:(1)关于自己在学校“作风建设年”工作中的总结与反思;(2)机关教辅人员如何通过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贡献;(3)结合集中学习材料和自身工作实际谈谈感想和体会。

4.总结谋划

总结2023年单位工作特色亮点,分析存在差距,谋划2024年单位发展思路和工作要点。

5.交流发言

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发言,并且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每个培训小组安排不少于4名同志作为本组的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时间不少于10分钟)。

6.自学

二、教学院培训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1月18日

(二)培训地点

各学院会议室(具体地点由各教学院自行安排)

(三)参加人员

各教学院全体教职工(各教学院二级党组织书记、院长担任组长)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

1.集中学习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央视新闻);

(2)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教育家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

(5)《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2018年11月8日印发);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修订);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8)《湖南文理学院影响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修订稿)》(校政字【2023】57号)。

2.警示教育

以纪委查处的王辉违纪案、教师工作部查处的韩畅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为诫,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

3.集体讨论

围绕以下提纲开展讨论:(1)关于自己在学校“作风建设年”工作的总结与反思;(2)学院教职员工如何通过提高自身能力素养提升立德树人实效;(3)如何转变教风、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总结谋划

总结2023年学院工作特色亮点,分析存在差距,谋划2024年学院发展思路和工作要点。

5.分组研讨(以系、教研室或党支部为单位)

(1)集体备课;(2)示范课程听评课(教学技能展示);(3)课题申报研讨;(4)学术科研经验分享;(5)其他自定义形式。

6.交流发言

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发言,并且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每个培训组安排不少于5名同志作为本组的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时间不少于10分钟)。

7.自学

三、培训要求

1.本次教职员工培训不再组织全校集中,具体培训由各单位依据规定时间和培训内容提示,细化并形成本单位培训计划方案。

2.各单位培训计划方案应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等。其中,集中学习、警示教育、集体讨论、总结谋划、交流发言为必训内容,且时间不少于3天,自学时间不能超过半天,其他培训内容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培训活动进行记录,并将发言材料整理汇总留存。

3.请各单位(机关教辅单位为各党支部)于1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单位培训计划方案(电子版)提交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鲁俊,电话:7186016,电子邮箱:526390996@QQ.com);

4.本次教职工培训是寒假轮休前的正式集体培训,也是学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参训教职工非必要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教职员工须办理请假手续,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培训结束后参加补训。

5.各单位要严格进行考勤,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督查,考勤和督查情况将纳入本年度的综合考评。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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