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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轮休安排的通知
2023-01-05 15:56   审核人:

湖南文理学院

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轮休安排的通知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就2023年寒假放假轮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轮休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1.放假轮休时间:学生于2022年12月29日放假;教职工于2023年1月7日开始轮休。有工作任务的单位,自行安排。

2.开学时间:教职工2月18、19日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学生定于2月21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如开学时间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放假轮休有关工作及要求

1.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防火、防盗、防毒、防寒潮、疫情防控、安全出行等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做好正风肃纪工作。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 》两个文件有关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3.相关部门和教学院要做好工作安排。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校,如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工部加强统筹,各教学院要对留校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法纪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全面加强管理。

4.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单位于1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表报送党政办综合科(逸夫楼A701)),主要负责人带头值班值守。学校西校区值班电话为7186016,东校区值班电话为7189800。

5.努力做好其他有关工作。各单位要部署和落实好假期有关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放假轮休期间如需使用印章,请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印章管理规定》,携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的用印审批表到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办理用印业务。

特此通知。

 

 

 

                                       湖南文理学院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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