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平安校园”建设综治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维稳、综治和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科室的维稳、综治和安全工作意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1.各科室科长是本科室维稳、综治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工作人员是分片划区直接责任人。
2.各科室科长必须带头执行学校各项维稳、综治和安全工作规定,落实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抓好本科室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本科室工作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科室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安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整改,需协调解决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4.落实维稳综治安全走访、回访和检查工作,排除隐患,确保本科室不发生以下责任事故:交通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使用电、气发生的责任事故;现金、票据、器械、贵重物品、重要文件资料丢失和被盗责任事故;危害国家安全责任事故;其它影响稳定和安全的责任事故。
5.对发生维稳、综治和安全责任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科长和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6.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